法制網合肥5月5日電(記者 李光明 通訊員 曹傑 蔡玉良)今天,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碭山縣特大販毒案進行公開宣判,湖南籍毒販易學平等八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緩、無期、有期徒刑十六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不等的刑罰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八名來自湖南湘陰縣、山東省單縣和安徽省碭山縣的被告人八名被告人,為了牟利和滿足自己吸食毒品的需要,先後35次販毒、運毒和容留他人吸毒,其中易學平販賣冰毒697.8克。另查明易學平、王濤和呂勝利等被告人還分別有非法買賣槍支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。  (原標題:安徽碭山特大販毒案宣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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